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
青岛市农业委员会 |
青农质发〔2015〕7号
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关于
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
各区、市农业(林、发)局:
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,保障我市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,现就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全面掌握风险隐患
要紧密结合地域特点,针对重点时节、重点产品、重点区域、重点环节,全面掌握本地区农产品存在的质量安全风险隐患。按照分类指导、分级管理、重点突出、全程控制的原则,建立风险隐患台帐,有效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,防止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。市农委制定了《青岛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管风险清单》和《青岛市果茶质量安全监管风险清单》(见附件),各区市要参照执行,并完善相应的监管措施。
二、深入开展风险排查
要将日常巡查与专项整治紧密结合,重点排查草莓、樱桃、韭菜、大葱、姜、茶叶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;重点加强甲胺磷等禁用农药和涕灭威、克百威、氧乐果、水胺硫磷、灭多威、三氯杀螨醇、氰戊菊酯等限用产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管;重点监管农药经营单位、农产品生产企业、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;重点打击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行为,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行为,违法使用禁用农药行为,超范围使用限用农药行为。
三、加大风险监测力度
要严格落实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任务,并配合做好农业部、省农业厅和青岛市级的各项监测工作。要不断扩大风险监测的品种和范围,对于农药施用量大的产品、集中上市的产品要重点监测、增加批次。要充分依托镇级监管机构,增加农产品监测的覆盖面,逐步加大对分散种植户农产品的监测力度,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的监测数据上传工作。
附件:1.青岛市蔬菜质量安全监管风险清单
2.青岛市果茶质量安全监管风险清单
青岛市农业委员会
2015年6月2日
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2日印发